8月19日國家衛健委發佈《新冠診療方案第八版》。這是繼3月4日發佈《第七版》以來的最新版本,也是專家們在總結前期新冠診療經驗和參考世衛組織及其他國家診療指南基礎上,對方案進行修訂。
新冠發現才8个月。解讀《第八版》十大看點,從中可以讀到對於新冠病毒和新冠肺炎最新的研究進展。
1.傳播特點
指明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和無症狀感染者”。增加“在潛伏期即有傳染性,發病後5天內傳染性較強”。除了經呼吸道飛沫是主要的傳播途徑之外,明確提出:“接觸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對傳染源和傳播途徑的認識進一步完善,對於預防新冠意義重大。
2.病理特點
《第八版》根據臨床研究資料,對病變的器官和組織(如肺臟、脾臟、肺門淋巴結和骨髓、心臟和血管、肝臟和膽囊、腎臟、腦組織、食管、胃和腸黏膜、睾丸等),描述了大體解剖和顯微鏡下的病理表現。還描述了各組織中新型冠狀病毒的檢測結果。
3.病例上報
對於新發現的確診病例規定了“應在發現後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這樣的嚴格規範有利於新冠的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4.臨床特點和分型
增加“極少數兒童可有多系統炎症綜合征(MIS-C)”,介紹了MIS-C的臨床表現。增加“兒童患者出現皮疹、黏膜損害時,需與川崎病鑒別”。有助於兒童病例的診療。
對於成人和兒童的重型病例診斷標準作了適當修改。而且還增加了“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標準,調整了成人和兒童“重型/危重型的早期預警指標”。
在臨床治療和處理上有指導意義。
5.實驗室檢測
《新冠診療方案第八版》增加“新型冠狀病毒特異性IgM抗體、IgG抗體在發病1周內陽性率較低”和導致假陽性的可能,並提出在有的情況下可通過抗體檢測進行診斷等內容。這樣就把新型冠狀病毒特異性IgM抗體陽性,作為疑似病例診斷依據之一。
6.抗病毒和激素治療
診療方案指出,某些藥物經臨床觀察研究顯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療作用,但仍未發現經嚴格“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證明有效的抗病毒藥物。臨床上使用必須小心謹慎。
不推薦單獨使用洛匹那韋/利托那韋和利巴韋林,不推薦使用羥氯喹或聯合使用阿奇黴素。
α–干擾素、利巴韋林(建議與干擾素或洛匹那韋/利托那韋聯合應用)、磷酸氯喹、阿比多爾可繼續試用,在臨床應用中進一步評價療效及不良反應、禁忌症以及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等問題。不建議同時應用3種以上抗病毒藥物。
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適應證為:氧合指標進行性惡化、影像學進展迅速、機體炎症反應過度啟動狀態的患者。嚴格控制劑量及療程。
7.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療
1)呼吸支持:根據PaO2/FiO2的分級分別採取不同的呼吸支持措施,如鼻導管或面罩吸氧、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機械通氣和有創機械通氣,及時評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有無改善,並更換呼吸支持措施。
2)氣道管理:細化“體外膜肺氧合(ECMO)”的啟動時機、ECMO指征和ECMO模式選擇、推薦初始設置等。
3)抗凝治療:如果發生血栓栓塞事件時,按照相應指南進行抗凝治療。
8.護理
根據患者病情,明確護理重點並做好基礎護理。強調對重症/危重症患者要“密切觀察患者生命體征和意識狀態,重點監測血氧飽和度。”臥床患者要預防壓力性損傷。按護理規範做好各種有創治療、侵入性操作的護理。
9.康復
強調“重視患者早期康復介入,針對新冠肺炎患者呼吸功能、軀體功能以及心理功能障礙,積極開展康復訓練和干預,盡最大可能恢復體能、體質和免疫能力”。
10.出院
對於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和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的患者,如核酸仍持續陽性超過4周者,建議“通過抗體檢測、病毒培養分離等方法對患者傳染性進行綜合評估後,判斷是否出院”。
(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