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狄文

健康平安地度过孕期是很多准妈妈的期盼,但新生命的孕育常常会遇到一些“拦路虎”。总的来说,孕期影响母胎健康的疾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妊娠导致的,妊娠终止后疾病消失,称为妊娠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严重者称为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羊水栓塞、围产期心肌病、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等;另一类叫妊娠合并症,是孕妇原有的内外科疾病,可发生于孕前、孕期加重,如各种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心律失常、慢性肾炎、肝病、免疫性疾病等。下面简单介绍两种最常见、最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从而重视产前检查,早发现、早治疗。

1.妊娠合并心脏病

症状:常见的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和心律失常。心功能I级者可以没有不适症状,心功能减退者可有心悸、气短、水肿、乏力、心动过速,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咯血等症状。

后果:对母体的影响有心力衰竭、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静脉栓塞和肺栓塞、死亡等;对胎儿的影响有流产、早产、胎死宫内、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和死亡。

对策:认真产检,定期评估心功能。

效果:因病情发展及病变程度而异,患严重心脏病(如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重度肺动脉高压)不宜妊娠,患其他心脏病在妊娠过程中心功能下降到一定程度的要及时终止妊娠。 

2.子痫前期(严重的妊娠高血压)

症状:孕20周后出现高血压和蛋白尿,可伴有水肿、头痛、眼花、恶心、呕吐、持续性右上腹痛,甚至昏迷、抽搐。

后果:母体可因全身小动脉痉挛而引起脑、心、肾、肝等各脏器缺氧损伤,发生器官衰竭甚至死亡;胎儿可能会出现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死宫内等。

对策:产检时检测血压、尿常规、体重,高血压者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尿蛋白定量,及时发现异常。

效果:轻度者可进行降压、镇静和解痉等治疗;重症者需及时终止妊娠,病情随妊娠终止后好转,部份患者可进一步发展为慢性高血压。

专家介绍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妇产科学系主任,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主要从事妇科肿瘤的临床综合诊治研究,尤其在妇科恶性肿瘤的诊治及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综合治疗等方面有一定造诣。